(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并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仅用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投项目,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专户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核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