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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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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条件。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至少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选举和更换程序,强调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及时提供会议资料和有效沟通渠道。制度自2025年7月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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