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月10日对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明,云内动力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主要涉及销售和采购返利、供应商索赔补偿、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不准确、未实际交付货物但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不准确、未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公司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180,406,240.72元,虚增利润总额7,674,987.06元;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22,577,173.38元,虚减利润总额101,813,468.95元。
云南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包括对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杨波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处以80万至90万元不等的罚款。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对相关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并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