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此办法。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即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独立法人公司。
制度明确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及监管部门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享有投资收益和重大事项决策权,并负有指导、监督和服务义务。控股子公司需按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相应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报送重要文件。
公司通过派员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实现治理监控,派出人员需履行保护股东利益职责。控股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时,本公司授权人员参会并汇报情况。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委派。
财务管理方面,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财务负责人需指导子公司财务管理,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控股子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控股子公司还需向公司董秘办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确保档案管理规范。
信息披露由公司董秘办统一管理,控股子公司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准确。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