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程序,确保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本规则。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需经合法程序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