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保障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董事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及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董事长负责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