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得变更用途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