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收到东辽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吉 0422民初 124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上市公司作为原告,案件处于一审阶段,诉讼机构为东辽县人民法院,标的金额5140.10万元。原告要求被告1江苏江鼎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1400997.84元及违约金,被告2至被告4作为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5作为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告6至被告9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确认原告对被告10名下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并优先受偿,诉讼费等由各被告承担。此外,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7885.61万元,包括买卖合同纠纷846.44万元,劳动纠纷25.39万元,虚假陈述责任纠纷7013.78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仅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该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相应会计处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