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华鹏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明确离职后的责任义务,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收到报告当日辞任生效。如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并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离职董事需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五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离职董事应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经营,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董事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