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华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包括1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为召集人。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证券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经营资料和发展战略材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决策程序包括证券部初审、立项意见书备案、协议洽谈及评审,最终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