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于2025年7月出具。本意见书是基于此前已出具的多份法律意见书,包括2025年1月24日、2月18日、4月28日和6月19日的法律意见书。
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以来,本次交易取得了新的批准和授权,特别是2025年7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认为其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此外,本次交易还需取得证监会的注册及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中国重工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以来进行了多次信息披露,包括2025年4月30日、5月9日、6月20日、6月28日和7月5日发布的多项公告,内容涉及交易草案修订说明、申请受理通知、审核问询函回复等。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交易已取得截至目前阶段所需的授权和批准,且中国重工的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