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职责、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流程、表决和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应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应设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决议内容应及时公告,执行情况由董事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