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2025鄂国浩法意GHWH135号。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1日发布,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7日上午10点30分在湖北省当阳市翼德路6号三峡新材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谢普乐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94名,代表股份347,804,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93%。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44,544,937股,占99.0628%;反对3,024,150股,占0.8694%;弃权235,200股,占0.0678%。二是《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344,831,837股,占99.1453%;反对2,383,050股,占0.6851%;弃权589,400股,占0.1696%。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