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但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财务部门负责审查担保申请、评估资信状况、保管担保文件及跟踪监督。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考虑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等。特定情况下,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担保合同须明确约定各项条款,签约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不得越权签订。公司尽可能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担保业务,跟踪被担保人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应采取措施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相关责任人未履行职责或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