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包括九名董事,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及副董事长一至两名。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行为规范强调董事应勤勉尽责,关注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及风险,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确保决策程序的严谨性。董事在任职期间若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将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负责审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投资、担保、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确保会议依法正常召开,推动公司内部制度建设。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会议可采用现场、电子通信等方式召开,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应及时披露,确保信息透明。规则自2025年7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