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5H094。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公告,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下午15点在上海松江区柳港镇叶新公路37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关于<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持股数99,012,4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6.55%;网络投票股东215名,代表股份7,261,00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8838%。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99.96%的同意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