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代理董事长成苏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广元项目二期工程及对广元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广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350吨/日,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1.27亿元;同意对广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0.38亿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岗位聘任协议》和《任期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总经理《岗位聘任协议》和《任期业绩考核责任书》,执行董事成苏宁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业绩考核责任书》,执行董事成苏宁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规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同意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为周北海先生、欧阳戒骄女士、胡声泳先生,由周北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为郑志明先生、周北海先生、燕春旭先生,由郑志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同意胡勇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