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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 公司章程(草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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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16万元,住所位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颖秀路山大科技园内。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力设备及系统、节能设备、储能设备等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公司股份总数为12,216万股,每股面值为一元。公司发起人共18名,包括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出资方式等详细列出。

章程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的行为。

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党组织的设立和职责,强调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公司利润分配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增加资本。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按规定程序办理。章程还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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