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建))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提名魏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的充分了解。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如下: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妨碍独立履职的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与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特定情形;不是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不是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不是因涉嫌违法被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调查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