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路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3日14:30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4,310,584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8,817,08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64%,反对4,931,500股,弃权562,400股。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