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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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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6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6月17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2日上午10:30在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东区军盐路北侧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举行,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5人,代表股份194,697,391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27%。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194,008,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541,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247%。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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