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新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施熠文、张志丰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定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载明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02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赵志松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0人,网络投票股东159人,代表股份1,339,191,391股,占总股本89.3455%。中小股东156人,代表股份125,091,391股,占总股本8.3456%。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得票数1,336,084,6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1,984,601股,占97.5163%。会议表决方式、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