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立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规则明确了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如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或投票方式进行。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或章程致使公司受损的,参与决议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