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6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6月13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4:00在宁波市新晖南路258号太平鸟时尚中心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人员包括截至2025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14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344,370张,占公司未偿还可转换公司债券总张数的4.306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04,470张,反对39,900张,弃权0张。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