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马应龙: 马应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马应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柳平律师、许畅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二○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6月10日公告了会议相关信息。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4:00在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5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206,622,31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934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记录由相关人员签名,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马应龙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