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定义,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人员等。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应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至少保存10年。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定期查询并形成书面记录,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