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制度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规定了具体的适用情形、审批与登记程序以及后续管理措施。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可以依法豁免披露。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也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需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登记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进行严格保密,并在特定情况下及时披露。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北京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登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