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人员持有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特定人员持有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特定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特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能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办法强调,特定人员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通知、申报等义务,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特定人员在知悉内幕信息至依法披露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不得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公告前5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此外,特定人员不得进行短线交易,不得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特定人员需在任职、个人信息变化、离职等情况下及时申报个人和持股信息,并按规定披露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