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耀皮玻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资格。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进行过配股、增发等募集资金活动,因此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对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有效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还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助于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所有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发行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