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非独立董事1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