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涵盖发行及募集信息、存续期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临时报告涉及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公司债券交易价格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避免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信息披露渠道为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需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控股子公司也需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