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相关人员需遵守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中深登记按上年末持股量的25%计算年度可转让额度。
大股东、特定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需遵守减持比例、方式、价格等承诺。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时,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特定情况下,相关人员不得减持股份,如公司或个人涉及违法违规调查期间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敏感时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持股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