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规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8,021,588元,经营期限至2049年10月28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且法定代表人辞任时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选矿、金属矿石销售等。
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其中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确保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剩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优先。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