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和管理层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证据情况下应尊重委员会建议。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相关部门交流、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