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透明度。制度规定了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和类型,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回避表决、公正公平公开等原则。股东会对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有决策权,需聘请专业机构审计或评估。董事会对30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3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的交易有决策权。董事长对低于上述金额的交易有审批权。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人在审议时应回避。信息披露方面,公司需按证监会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详情,包括交易概述、定价依据、协议内容等。日常关联交易需定期披露实际履行情况。特定情况下可免予审议和披露。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