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受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指派张博文律师、游广律师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发表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6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6,596,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008%。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东援为独立董事。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