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天禾律师事务所指派毛文斌律师、陶闰岳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并于6月11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通知提前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14点30分在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523号金种子研发大楼9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78,257,1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