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且需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不得担任委员。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十年。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