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行为,确保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信息安全。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所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信息。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报送的,需将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对外报送信息前,须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批准。报送时,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保密提示函,提醒接收方履行保密义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如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公司应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违反本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责,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