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按规定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定期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不得披露。
临时报告应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立即披露。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还应密切关注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披露。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防止财务信息的泄漏。公司还应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信息披露应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司指定报纸和网站为信息披露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