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此规范旨在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规范所指信息为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公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需遵守公司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履行必要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相关人员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提前向外界泄漏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欺诈活动。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董事会发布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得提供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报送信息前需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违反本规范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本规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