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和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证券事务部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提名委员会有权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应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应给予配合。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应事先拟定,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通知期限限制。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情况,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