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晓燕))
本人王晓燕,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会计、财务工作经验,并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取得培训证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
四、本人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副教授及博士学位资格,且在财务管理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七、本人已经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晓燕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