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接受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3日在福建省浦城县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等议案。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名,代表股份数73,301,613股,占总股本47.1648%。现场出席股东8人,代表股份49,174,692股;网络投票股东54名,代表股份24,126,921股。中小投资者55名,持股8,636,337股。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