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办法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涵盖公司业绩、重大投资、股票发行、经营事项、重大诉讼等。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媒体公布信息,并将公告文稿和相关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还需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并按规定时间披露。
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包括重大事件的起因、状态和可能影响。公司还需披露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行业信息、经营风险等。公司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顺畅。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