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发出,通知中应包含提案具体内容及所需资料。股东会应设置会场,提供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