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指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应亲自出席,若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特定限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会应严格遵守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不得越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