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中诚(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山西中诚(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确认阿科力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激励计划主要内容涵盖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和范围、股票来源、数量分配、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授予价格及条件、调整方法、会计处理、回购注销原则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及子公司核心人员,共计22人,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按规定履行后续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