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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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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森鹰窗业是一家成立于1999年12月22日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包括: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98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涵盖激励计划的目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权益情况、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及禁售期等。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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