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强调董事会应坚持权责法定、透明、统一,把握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会议的召集和准备工作。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需提前送达董事,提案须经充分讨论和表决,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应亲自出席,如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的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规则还明确了董事会经费的用途和审批流程。本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